2016年,泰國天絲撕毀合約,對中國紅牛及生產商、銷售商、渠道商等發起數起訴訟。近日,廣州天河區法院對泰國天絲起訴廣東紅牛、珠海紅牛、廣州紅牛等公司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(案號:(2016)粵0106民初15728號)做出判決。該判決為一審判決,并不意味著該判決立即生效。我司將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,維護我司及相關市場主體根本利益。
中國紅牛股東方50年協議應是本案審理的關鍵。根據1995年11月10日簽署的50年《協議書》約定,中國紅牛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生產、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,有效期限為50年(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)。同時,在50年協議基礎上,設立中國紅牛時,合資合同中約定泰國天絲向中國紅牛提供商標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產品上的商標是合資公司資產的一部分。圍繞中國紅牛的這兩項核心權利,深圳前海法院以及深圳國際仲裁院相關案件均已開庭,不日即將判決或裁定。
上述深圳兩起50年協議相關案件均應是天河法院及2016年泰國天絲發起的一系列商標侵權訴訟案件審理的前案,需以這兩起案件的審判結果作為判決的前提基礎。為保護被訴中國紅牛及關聯企業的合法權益、維護當地實體經濟發展,我們已經懇請相關法院中止審理。對天河法院的做法,我們深表遺憾,并將提起上訴。
截至目前,尚未有一例終審判決判定中國紅牛商標侵權。
我們相信正義會遲到,但絕不會缺席。我們仍將一如既往,延續27年初心和使命,繼續合法生產和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,為中國消費者提供高品質健康飲品。
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
2022年5月12日